招商公路: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8  招商公路(00196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148545 证券简称:23招路K2

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

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3招路K2”)债券持有人: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并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详请请参见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1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招商公路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81)《招商公路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82)和《招商公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4-90)。

根据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10元/股(含),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1,800万元(含)。

按回购金额上限61,8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1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34,143,646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50%。按回购金额下限31,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8.10元/股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7,127,07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5%。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股份回购的实际实施进度。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发生资不抵债的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人因回购股份导致减资,且累计减资金额低于本期债券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口径净资产的5%,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招商局公路网络科

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23招路K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于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适用简化程序召开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召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

(三)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

(四)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五)投票表决期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5日

(六)召开地点:线上

(七)召开方式:线上,按照简化程序召开

(八)表决方式是否包含网络投票:否

倘若债券持有人对所涉议案有异议的,应于《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即2024年11月15日前,含)以电子邮件或者邮寄、快递文件等书面方式回复受托管理人(详见下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相关证件、证明及异议函的债券持有人,视为同意受托管理人对本次议案的审议结果。

(九)出席对象: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2024年11月8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及提出异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异议;2、发行人;3、主承销商及受托管理人代表;4、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5、发行人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丰铭国际大厦A座6层

联系人:于蔚然

联系电话:010-56839300

邮编:100032

邮箱:yuweiran@htsc.com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具体议案见《关于适用简化程序召开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异议期已于2024年11月15日结束。根据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视为已召开并表决完毕,《关于不要求发行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供额外担保的议案》获得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92.50%,反对7.50%,弃权0%,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见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资格、召集方式、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

无。

五、附件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22招路01”、“23招路K1”、“23招路K2”、“24招路K1”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