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5年3月6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3月21日9:15—15:00。现场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下午14:50分在公司11层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长白景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马卫宇律师、李信磊律师见证了本次大会并为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8名,所持股份5,358,733,84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820,337,394股的78.569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所持股份4,931,788,50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31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98名,所持股份426,945,3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599%。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推荐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张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5,357,903,6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5%。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64,447,028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27%。
2、选举蔡昀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股份5,357,914,12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47%。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股份364,457,453股,占出席会议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99.775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卫宇、李信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招商公路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