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息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6 年付息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6 月16 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6 月17 日。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于2024 年6 月14 日至6 月17 日发行的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 债券”,债券简称“24 招路K1”,债券代码“148777”)将于2026 年6 月17 日支 付自2025 年6 月17 日至2026 年6 月16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24 招路K1”,债券代码为“148777”。
4.发行总额:人民币20.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5 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439 号文。
8.债券利率:2.34%。
9.每张派息额:人民币2.34 元(含税)。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2024 年6 月17 日。
12.付息日:2025 年至2029 年每年的6 月1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兑付日:2029 年6 月1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 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4.支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 构的规定执行。
15.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未进行债项评级。在本 期债券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1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7.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24 年6 月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上市。
18.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24招路K1”的票面利率为2.34%, 每1手“24招路K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3.40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72元;非居民企 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23.4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起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年6月17日。
3.下一计息期起息日:2026年6月17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26年6月1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招路K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 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 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 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 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5号)的规定,自2026 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 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超
联系方式:010-56529000
2.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涛
联系方式:010-6084089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吴震、于蔚然、代卓君
联系方式:010-56839300
4.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方式: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