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26年付息公告

查股网  2026-08-05  招商公路(001965)公司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026 年付息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8 月6 日。

3.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8 月7 日。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以下简称“本 期债券”,债券简称:17 招路02,债券代码:112563)将于2026 年8 月7 日支 付自2025 年8 月7 日至2026 年8 月6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简称为“17 招路02”,债券代码为“112563”。

4.发行总额:10.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100 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10 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3103 号文。

8.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98%。

9.每张派息额:本期债券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4.98 元。

10.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7 年8 月7 日。

11.付息日:2018 年至2027 年每年的8 月7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

12.兑付日:2027 年8 月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 第1 个交易日)。

1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定,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债项“17 招路02”信用等级为AAA。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7 年8 月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17招路02”的票面利率为4.98%,每1 手“17招路02”(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8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 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39.84元;扣税后非居民 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9.8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起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年8月6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年8月7日。

3.下一付息起息日:2026年8月7日。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26年8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7招路0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 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兑付、兑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超

联系方式:010-56529089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军、叶城、常曌翔

联系方式:010-60840870

3.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亮、江奕俊

联系方式:021-52523032

4.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联系方式:0755-21899306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