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公路: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9日14:50
(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东路9号华丰大厦1101会议室。
(五)本次会议召集人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董事会,公司董事长宋嵘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马卫宇律师、李信磊律师见证了此次会议并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9名,所
持股份5,262,249,29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795,094,992股的77.441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9名,所持股份4,827,325,7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0413%;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200名,所持股份434,92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400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06名,所持股份268,792,6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6,795,094,992股的3.9557%。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7名,所持股份192,199,0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8285%;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9名,所持股份76,593,5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72%。
二、提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审议《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5,260,325,445 | 99.9634% | 1,642,536 | 0.0312% | 281,315 | 0.0053%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266,868,778 | 99.2843% | 1,642,536 | 0.6111% | 281,315 | 0.1047% | 通过 | ||
该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马卫宇、李信磊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招商公路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招商公路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