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关于调整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3-089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参股子公司高兰巴多自贸区有限公司(KHOR AMBADO FZCO,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因吉布提自贸区项目建设需要于2019年5月24日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深圳”)签署授信额度为2.4亿美元的融资协议(以下简称“融资协议”),贷款期限13年,还款期10年。根据融资协议,本公司按照对资产公司的持股比例为该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贷款本金(2.4亿美元*6%=0.144亿美元)以及与该部分本金相对应的利息、费用、罚息等,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贷款结清为止。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和2018年1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2日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CMSK】2018-004)和2018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CMSK】2018-012)。
根据融资协议约定,资产公司应自借款之日起第四年起按照协议约定还款计划偿还本金。2022年6月,因资产公司现金管理相关安排,资产公司与国开行深圳签署原融资协议的变更协议调整前述还款安排,即按原还款起始时点,前三年还款金额调整为原还款金额10%,剩余90%平摊在剩余7年完成还款,并延长提款期一年至2023年5月24日,贷款所涉的贷款本金、贷款期限以及贷款利率等事项不涉及调整。公司与国开行深圳针对前述变更协议签署了担保确认函,确认公司继续对贷款本金(2.4亿美元*6%=0.144亿美元)以及与该部分本金相对应调整后的利息、费用、罚息等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和2022年5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公司对提款期进行调整后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1日和2022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为参股子公司
提供关联担保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2-066)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2-074)。现因相关金融机构停止LIBOR利率的各项报价,经资产公司与国开行深圳协商,计息基准利率将由LIBOR转为SOFR,资产公司拟与国开行深圳签署原融资协议的变更协议(以下简称“变更协议”),原已发放贷款部分的计息利率由原美元3月期LIBOR+198BP变更为SOFR+3个月美元调整利差+198BP;未发放信贷额度内的贷款,待发放之后,计息利率由原美元3月期LIBOR+290BP变更为SOFR+3个月美元调整利差+290BP;并延长提款期一年至2024年5月24日(上述变更贷款基准利率和延长提款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贷款所涉的贷款本金、贷款期限等事项不涉及调整。公司拟与国开行深圳针对变更协议签署担保确认函(Guarantor Confirmation Letter II),确认公司将继续对贷款本金(2.4亿美元*6%=0.144亿美元)以及与该部分本金相对应的本次调整后的利息、费用、罚息等承担担保责任。
2023年7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对《关于调整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因资产公司副董事长冯波鸣先生现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关联董事张军立、刘昌松、罗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调整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与独立意见。此外,资产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关联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担保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资产公司成立于2017年1月18日;注册地址:吉布提自贸区;法定代表人:
Aboubaker Omar Hadi;注册资本为美元10,010万元,吉布提港口与自贸区管理局持股占比60%,招商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2%,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2%,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6%,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10%;主营业务:资产公司拥有吉布提自贸区土地的开发权,主要负责吉布提自贸区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包括吉布提自贸区土地一级开发及基础设施投资,并负责吉布提自贸区内基础设施维护。
资产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3,266万美元,负债总额为36,273万美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美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为6,993万美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2,079万美元,净利润为-1,226万美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产总额为43,345万美元,负债总额为36,465万美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万美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净资产为6,880万美元,2023年1-3月营业收入为908万美元,净利润为-112万美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资产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确认函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同意原融资协议变更,确认原担保合同的条款继续有效,相关担保合同中提及的债务均是指根据变更协议修改融资协议而产生的债务。本公司确认担保合同延展至根据变更协议由资产公司向国开行深圳承担的到期、亏欠以及产生的所有债务和其他所有现存和将来的债务。
资产公司其他股东作为担保人亦将就本次调整向国开行深圳提供担保确认函。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因相关金融机构停止LIBOR利率的各项报价,经资产公司与国开行深圳协商,计息基准利率将由LIBOR转为SOFR,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延长贷款提款期,有利于保障资产公司可持续运营。原贷款的各担保方将针对本次调整各自签署担保确认函,担保行为公平对等。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调整为参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相关事项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调整为资产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相关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资产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
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543.1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3.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9.9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8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