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关于为沈阳招义提供担保的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沈阳招义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沈阳招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招义”)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8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本公司拟按100%的股权比例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352.66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265.01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沈阳招义成立于2020年10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赵超;注册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258号腾飞大厦518室;本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
沈阳招义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额380,528.04万元,负债总额283,994.86万元,净资产96,533.18万元;2023年1-6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90.22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365,284.90万元,负
债总额268,461.49万元,净资产96,823.4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891.43万元。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按100%的股权比例为沈阳招义向招商银行沈阳分行申请的8亿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到期之日起另加三年。
四、公司意见
沈阳招义因业务发展需要,通过贷款补充资金,有利于促进其经营发展。沈阳招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风险可控,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537.4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8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6.0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