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蛇口: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09  招商蛇口(00197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1979 证券简称:招商蛇口 公告编号:【CMSK】2024-062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副总经

理的公告

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黄均隆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均隆先生因年龄原因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在公司担任高级顾问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黄均隆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黄均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4,000股,辞职后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其所持公司股份。黄均隆先生不存在应履行的承诺事项。黄均隆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了岗位职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黄均隆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经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分别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余志良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余志良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请详见附件。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况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彭以良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彭以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个

人简历请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九日

余志良先生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

余志良,男,45岁,会计师。本科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系,获管理学学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获金融工商管理硕士(FMBA)。现任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历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产权部)副部长;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财务管理部总经理;招商局置地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财务总监;招商局商业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管理人非执行董事及投资委员会主席;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公司财务总监;瑞嘉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截至目前,余志良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1,653股。余志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兴华路6号南海意库3号楼

联系电话:0755-26688322

邮政编码:518067

电子邮箱:cmskir@cmhk.com

彭以良先生个人简历:

彭以良,男,55岁,经济师。毕业于清华大学工程力学系固体力学专业,获工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华南区域总经理兼深圳公司总经理。历任公司深圳区域总经理兼深圳公司总经理、招商商管深圳区域董事长、华南区域总经理;公司西南区域总经理兼成都公司总经理、西南区域商业管理公司董事长;公司华北区域副总经理兼青岛公司总经理、大连公司总经理;公司华中区域总经理;招商局产业园区(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招商局青岛蓝湾网谷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公司青岛公司总经理;招商局国际有限公司企划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招商局国际码头(青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青岛港招商局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招商石化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部长。

截至目前,彭以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彭以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未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相关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