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成: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11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10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由2020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调整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其他内容不做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鉴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2023年11月10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情况
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1年2月26日完成公司股票的购买,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购买公司股票共计8,442,93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39%,成交金额为303,710,918.74元,成交均价约为35.97元/股。公司2020年、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增加至12,157,826股,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39%。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购买完成公告之日起计算,即2021年2月27日至2022年2月26日。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不超过24个月,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即2020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同意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即存续期由2020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0日调整为2020年11月11日至2023年11月10日。
3、截至本公告日,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余额为12,157,82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39%,未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未出现累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总额超过公司股本10%以及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公司股票数量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情形;未出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外的第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和资金提出权利主张情形。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安排
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3年11月10日届满,届满前根据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择机出售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出售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等有关规定。
三、其他事项说明
1、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其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可提前终止。
3、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可提前终止,由持有人会议协商决定。
4、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在存续期届满前,经管理委员会同意并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