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成: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的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灿先生、金赞芳女士、朱剑敏女士自2017年7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2023年7月11日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黄灿先生、金赞芳女士、朱剑敏任期已届满,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鉴于黄灿先生、金赞芳女士、朱剑敏女士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灿先生、金赞芳女士、朱剑敏女士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履行相关程序,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黄灿先生、金赞芳女士、朱剑敏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