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和成: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2021年8月18日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485,67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上述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变更。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截至2022年5月30日,本次回购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7,485,6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57%,累计交易金额为500,019,703.22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至2022年5月30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暂未使用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及原因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自身价值的认可,为切实推动公司投资价
值提升,响应政策号召,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回报能力和水平,提振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公司拟变更2021年8月18日审议通过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由原方案“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即对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485,67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除上述内容外,原回购方案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7,485,676股将被注销,相应减少注册资本17,485,676元。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总股本将由3,090,907,356股变更为3,073,421,680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注销前 | 本次注销股份数额(股) | 注销后 | ||
股份数额(股) | 比例(%) | 股份数额(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6,409,752 | 1.18 | 0 | 36,409,752 | 1.18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054,497,604 | 98.82 | 17,485,676 | 3,037,011,928 | 98.82 |
合计 | 3,090,907,356 | 100 | 17,485,676 | 3,073,421,680 | 100 |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有利于增厚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切实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审议程序及后续安排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注销手续,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办理后续减少注册资本、股份总数以及修改《公司章程》
等相关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