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鸿达: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鸿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02 证券简称:ST鸿达 公告编号:临2024-008债券代码:128085 债券简称:鸿达转债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鸿达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23年12月31日,“鸿达转债”剩余可转债金额为337,000,000元。
2、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自2023年12月18日起,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约
2.74元)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根据2023年12月18日起公司交易日收盘价,公司可能于2024年1月29日触发上述回售条款。若投资者提出回售要求,公司因资金紧张,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用资金余额23.07万元(未经审计),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违约的风险。
3、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之“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鸿达转债转股价格。
根据《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之“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
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以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之“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主要内容”之“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1)当发行人提出变更本期《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发行人的建议作出决议……”规定,公司拟对“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后,再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之“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之“(二)本次发行可转债基本发行条款”之“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进行修订。
4、“鸿达转债” 存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回售违约的风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如果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鸿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鸿达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3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12月16日公开发行了2,426.7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42,678万元,期限6年,即2019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6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866号”文同意,公司242,678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1月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鸿达转债”,债券代码“128085”。
二、“鸿达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根据《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19年12月20日起满6
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5年12月16日止),初始转股价为3.98元/股。
2020 年7月16日公司实施完成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对“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于2020年7月9日刊登的《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临2020-074),公司以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599990元(含税),因此,“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7月16日起由初始转股价格3.98元/股调整为3.92元/股。
2021年6月16日公司实施完成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对“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根据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刊登的《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临2021-055),公司以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094591元(含税),因此“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22日起由3.92元/股调整为3.91元/股。
三、“鸿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鸿达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一)修正条件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四、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票已经出现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2023年11月28日至 2024年1月9日)中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即
3.519元/股)的情形,已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为支持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于2024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鸿达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提议向下修正“鸿达转债”的转股价格,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条款办理本次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本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生效日期以及其他必要事项,并全权办理相关手续,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修正相关工作完成之日止。
本次向下修正后的“鸿达转债”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五、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鸿达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9年1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四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