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鸿达1: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鸿达退债”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鸿达退债”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鸿 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以及第一创业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与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鸿达兴业”)签订的《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鸿达退债” 受托管理人一创投行召集的“鸿达退债”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2026 年3 月4 日召开。现将本次会议召开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会议主持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姚兵
(四)会议时间:2026 年3 月4 日14:00 至15:00
(五)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圆路1 号广州圆大厦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投 票采取记名投票表决
(七)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6 年2 月25 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共计4 名,本人或委托代理人通过通讯方式 出席本次会议并通过电子邮件记名投票的债券持有人共计16 名,代表未偿还且 有表决权的债券共计89,670 张,占本期未偿还且有表决权债券总张数(3,244,251 张)的2.76%。
(二)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本次会议中,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鸿达兴业董事、监事、“鸿达 退债”受托管理人代表以及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三、会议表决情况及结果
本次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要求公司尽快就<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 改的议案》
(二)《关于再次要求公司对“鸿达转债”追加担保及制定切实合理偿债计划 并积极落实的议案》
(三)《关于督促公司妥善处理“鸿达退债”摘牌及退出登记后续事宜》
(四)《关于再次督促公司尽快披露定期报告》
四、律师见证意见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康达法意字【2026】第【0035】号),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会 议规则》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