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一直以来都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忠于职守,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表决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九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经独立、审慎判断,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三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列席会议,并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时间 | 发表事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1 | 2022.4.1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 同意 |
2 | 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 ||
3 |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 ||
4 | 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 ||
5 | 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 ||
6 | 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
7 | 2022.5.10 | 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 |
8 | 2022.6.15 | 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核查意见 | |
9 | 2022.7.1 |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10 | 2022.8.25 | 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
11 | 2022.11.21 |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
12 | 对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的意见 | |
13 | 2022.12.26 | 关于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管理及内控治理情况。本人积极通过电话、视频会议、现场走访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的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尤其对公司利润分配、资金往来、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限售股解限、非公开发行等重大事项予以重点关注,确保其按规履行决策程序,运营规范。
2、持续跟进公司信息披露开展情况。2022年公司披露了带编号公告51份,涉及相关资料250多份,本人持续关注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督促公司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年内公司再次获评深交所信息披露考核优秀。
3、独立履职,审慎行使表决权。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年内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且在审议相关议案前,仔细查阅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特长,客观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4、加强制度法规学习,提升履职能力。2022年度,本人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持续跟进学习,并积极参加深交所组织的127期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认识,有效地提高了自身履职能力。
四、其他方面工作
1、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了两次会议,审议了2021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会计师年度审计总结报告、聘任审计机构等8项议案;新一届董事会换届后,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共主持召开了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2022年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以及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提请年审会计机构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对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和规范运营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核查。
2、年报审计履职工作。在公司年报编制前,本人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一同与公司财务总监、会计师沟通确认公司年度审计计划安排,并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就审计工作进展、审计相关问题等内容及时进行沟通,及时跟踪年报进度,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的相应职责。
3、2022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对公司的建议
服饰辅料行业种类众多,市场容量较大,但整体的行业集中度却较低,公司作为全球辅料龙头之一,未来如何进一步提升市场份额是公司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同时相较于2022年,今年消费景气度在不断回升,我建议公司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助力业绩提升:1、加强对ESG的关注,同时顺应服饰行业“绿色生产”的趋势,持续研发顺应时代发展的环保可再生产品,不断提升公司竞争实力。2、持续推进“大客户”战略,加强与核心客户和潜力客户的合作,挖掘其内在需求痛点,并不断完善营销网络和服务保障体系,努力提升公司在全球的市场份额。
最后,由衷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部门在本人履职期间提供的支持和帮助。新的一年,本人将继续兢兢业业,努力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为方便与投资者沟通,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Email: 993833624@qq.com)。
独立董事:周岳江
2023年3月20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自2022年7月任职以来本人一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表决情况
自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共召开五次董事会会议,其中两次为现场会议,三次为通讯表决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经审慎判断,本人对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自任职以来,公司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会议,即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因工作冲突请假未列席。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时间 | 发表事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1 | 2022.7.1 |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同意 |
2 | 2022.8.25 | 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 |
3 | 2022.11.21 |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 |
4 | 对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的意见 | ||
5 | 2022.12.26 | 关于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行使独董职责。自2022年7月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的要求,积极参加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提交决策的所有文件,
及时、深入地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和实施情况,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进行审慎、客观地判断,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2、促进公司内控规范。任职以来,本人一直保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决议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同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信披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方面进行核查,确保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持续提升履职能力。为了更好地履职,本人一直在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各类法律法规文件,加强对公司规范治理以及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和意识,不断强化在服装辅料行业专业知识的积累,持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四、其他方面工作
1、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主持召开了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考评报告》和《关于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两项议案,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期的绩效情况以及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等内容进行考核及评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2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没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也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对公司的建议
2022年受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终端消费景气度下行,导致品牌客户持续去库存,今年公司接单压力较大。鉴此,建议公司持续推进智能制造战略,逐步实现真正的数字化工厂。一方面能进一步提升柔性化生产的水平,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快速反应能力;另一方面推动公司生产制造上水平,提升公司产品的档次以及品质稳定性。此外,建议公司加快国际化战略的实施,特别是加速越南工业园
项目的建设以及东南亚区域的市场开拓,以便更好地应对国际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国际贸易摩擦。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对本人工作给予的配合和支持。2023年,我将继续勤勉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董监督作用,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投资者交流,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Email:1210555763@qq.com)。
独立董事:张永炬
2023年3月20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自2022年7月担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勤勉、诚信地履行独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就本人2022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表决情况
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五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不存在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经认真审阅、独立判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任期内公司召开一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列席了该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时间 | 发表事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1 | 2022.7.1 | 关于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同意 |
2 | 2022.8.25 | 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 |
3 | 2022.11.21 | 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意见 | |
4 | 对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事项的意见 | ||
5 | 2022.12.26 | 关于公司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2年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持续关注公司在网
站、公众号等披露的重要信息以及公众传媒对公司的报道,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的知情权。
2、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自2022年7月任职以来,本人一方面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核查相关材料,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另一方面不定期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及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策的实施、财务管理及资金往来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对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认真学习,同时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培训,进一步加深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了对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四、其他方面工作
1、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共参加了三次会议,对审计部提交的2022年第二季度及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此外,定期听取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内控运营情况,并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2022年任职期间共参加了一次会议,对第五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期的绩效情况进行考评,对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进行核查,并将相关内容及决议及时提交董事会审核。
2、年报审计履职工作。
在会计年度结束前,协同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积极商议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审计进场后,密切关注审计进程,期间就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交流,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3、2022年度,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五、对公司发展的建议
当前,国内外宏观经济、政治环境依然复杂多变,2023年公司的经营发展依然面临着较大的压力。对此,我建议:一是持续关注宏观环境,特别是涉及进出口贸易、纺织服装等领域的政策变化,强化对终端消费景气度、下游品牌客户等的跟踪调研,既要做好科学预测、研判,也要动态调整经营规划及各项准备,以便更好应对市场竞争;二是加快推进非公发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加速募投项目的实施落地,同时有效改善资产负债表结构;三是持续通过“降本”和“增效”两条主线,不断深化精益生产和精细化管理能力,推动公司综合成本持续优化。
最后,衷心感谢公司对本人工作给予的配合和支持。2023年,本人将不断学习,继续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方便与大家的沟通交流,特公布本人的电子邮箱(942326290@qq.com)。
独立董事:吴冬兰2023年3月20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直严格遵照独立董事有关制度要求,独立、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因公司在2022年完成了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人任职期满,自2022年7月1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将本人2022年任期内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表决情况
2022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四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缺席或代为出席的情形。在坚持独立审慎原则的前提下,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列席了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就2021年度履职情况作了述职;因工作冲突请假未列席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时间 | 发表事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1 | 2022.4.1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 同意 |
2 | 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 ||
3 |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 ||
4 | 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 ||
5 | 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 ||
6 | 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
7 | 2022.5.10 | 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
8 | 2022.6.15 | 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履职,积极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对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股权激励等事项进行重点核查,审慎行使表决权,独立发表相关意见;同时,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敦促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内控管理及经营情况。任期内,本人非常关注公司的经营动态,不定期通过电话等方式与公司董监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了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整体运营情况。同时,持续关注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及执行,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重要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注重自我学习,提升履职能力。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迅速,需要不断加强学习,与时俱进。任职以来本人非常重视对相关制度法规的学习,积极关注监管变化,不断强化在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知,持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不断增强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防范风险提供合理的建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四、其他方面工作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任期内共主持召开了两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分配方案》《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考评报告》《关于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四个议案,对公司高管人员2021年度工作绩效及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期的绩效进行考核、评定。
2、任期内,本人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也没有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最后,由衷感谢公司对本人工作的配合和支持。祝愿公司在新的一年里蓬勃
发展,日胜一日!
独立董事:陈智敏2023年3月20日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自担任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以来,一直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恪尽职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2年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表决情况
2022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四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经独立判断、审慎决策,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2、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亲自列席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上作年度述职报告。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序号 | 时间 | 发表事项 | 发表意见类型 |
1 | 2022.4.14 | 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意见 | 同意 |
2 | 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 ||
3 |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 ||
4 | 对公司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的意见 | ||
5 | 对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 ||
6 | 对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 ||
7 | 2022.5.10 | 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意见 | |
8 | 2022.6.15 | 对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核查意见 |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会仔细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并在会上积极发言参与决策,审慎行使表决权。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通过电话、视频等各种方式和公司董秘、其他高管以及证券部等相关部门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本人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好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质量。同时经常关注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互动易问答等,了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现状,确保公司与投资者交流渠道畅通,有效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
3、持续学习,不断强化履职能力的提升。为了提升对公司治理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本人持续跟进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并不断强化在服饰辅料行业知识的了解和积累,努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
四、其他方面工作
1、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共主持召开了两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等相关事项,就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同时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按计划实施,有效履行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2)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2年任职期间,本人共参加了两次会议,会议审议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并对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分配、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考核期的绩效情况进行核查、考评,较好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2022年度,公司各项运营较为规范,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履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均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未来,也祝愿公司继续保持蓬勃向
上的朝气、一往无前的锐气和大胆创新的勇气,在成为一家伟大企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独立董事:毛美英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