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股份: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1、2023年3月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认真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相关情况,并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从事公司审计工作的表现,认为其能够满足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因此同意并向董事会建议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
2、2023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已于2023年4月11日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任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规范有效。
3、2023年12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协同公司财务总监及相关部门人员与审计机构的年审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具体协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安排,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安排,并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4、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密切关注审计过程,及时了解审计进度;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就2023年审计结论、关注事项作了充分交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综上所述,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核查;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