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邦健康: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忠海

查股网  2024-04-27  华邦健康(002004)公司公告

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忠海)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力。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

刘忠海先生,中国籍,1975年生,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清华五道口金融EMBA,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同时担任重庆顺博铝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新华社记者、中国证券报社记者,深圳证券信息公司西南办事处主任,上市公司金科股份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裁。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

2023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会议2次。

2、董事会

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6次,本人应出席6次,实际出席6次,其中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出席1次,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会议召开前,本人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履行了相关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积极促进核心团队建设,推动公司稳健发展。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照公司《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助力于保障公司“三会一层”的稳定运转。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审计委员会的其他委员,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及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对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专业意见。在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及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成员,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要求履职,2023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次,主要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3年,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意见类型
2023-04-2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对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5、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08-25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同意
2023-12-0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2、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预计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业务的独立意见。同意

注:表中事项的独立意见详细信息请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出席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始终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部门、负责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本人主动下沉到子公司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调研,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9日期间,深入公司子公司汉江药业、秦岭旅游、东裕生物进行现场考察,参观了生产基地、听取经营汇报,与子公司管理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此基础上,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

的意见和建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2023年度定期报告、公司治理、规范运作、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投资者保护等重要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基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实际情况而产生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的需要,且其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担保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3年12月4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为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为满足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授信及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年报审计机构审计,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该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权益分派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其提交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

1、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没有行使特别职权,包括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聘请外部审计咨询机构对公司进行审计和咨询以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股东征集投票权等。

2、关注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促进规范运作。本人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情况尽职调查,对于涉及投资者权益的关联交易认真审核,对议案有关执行等问题提出建议。本人还充分利用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去公司实地交

流的机会,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沟通和查阅有关资料,及时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提出建议,促进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要求规范运作,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3、关注信息披露,持续监督核查。本人对公司涉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规范披露信息,是否能够有效加强内幕信息管理。2023年,公司均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披露,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严格管理。

4、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严格审核公司提交的相关事项,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通过走访下属主要子公司,深入实际生产经营场地,与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深入沟通,全面了解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秉承诚信、勤勉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继续下沉至重要子公司实际经营场所,在全面了解业务基础上,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和经营业绩,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