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3】第225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中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23年6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函件要求,妥善安排回函工作。鉴于相关回复内容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为确保回复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于2023年6月12日前完成《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及披露工作。
公司对本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将积极推进工作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5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