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关于终止租赁房产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租赁房产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租赁位于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地上房产,目前公司由于经营需要,经与出租方协商,拟终止相关房产租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经各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珠海凯雷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雷电机”)
乙方:珠海德豪润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德豪”)
1、甲、乙双方确认截至2023年5月31日,乙方尚欠付甲方房产使用费37,833,282.54元、安全保卫服务管理费3,152,773.55元。
2、甲、乙双方确认截至2023年2月28日,乙方尚在使用未腾退面积为81,806.26㎡
3、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三十日内,乙方必须完成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凤路1号办公楼一层(1,369.22㎡)、三层(2,338.37㎡)的腾退工作并以书面形式与甲方进行交接。
4、2023年12月31日前,乙方必须完成全部未腾退面积中房产与土地的腾退工作。若乙方未如期完成全部土地及房产的腾退工作,则乙方应以81806.26㎡为基础,按18元/㎡/月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房产使用费,按1.5元/㎡/月的标准向甲方支付安全保卫服务管理费,自2023年6月1日起算至实际腾退之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若乙方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腾退,则甲方应免除乙方截至腾退之日前应付的房产使用费、安全保卫服务管理费。乙方实际完成腾退之日前应付的水电费由乙方据实缴纳。
6、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乙方仍未能完成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腾退工作(即未全部腾空),则视为乙方放弃未腾退房产及土地范围内所有物品的所有权,甲方有权任意处置,因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已缴纳的租赁押金不予退还。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支付截至2023年5月31日前应付的房产使用费37,833,282.54元、安全保卫服务管理费3,152,773.55元,及以上述欠付的房产使用费、安全保卫费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五计收从2023年5月31日至付清上述房产使用费、安全保卫费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
7、若截至2023年12月31日,乙方仍未能完成第四条约定的全部腾退工作(即未全部腾空),甲方有权按第一条、第六条确定的房产占用费、安全保卫服务管理费、资金占用利息,按乙方2023年6月1日后欠付的房产使用费(计算方式:
以81,806.26㎡为基数,按18元/㎡/月的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计至全部土地及房产实际腾退之日)、安全保卫服务管理费(计算方式:以81,806.26㎡为基数,按1.5元/㎡/月的标准,自2023年6月1日起计至全部土地及房产实际腾退之日)、水电费(以据实发生的费用为准),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及未腾退房产和土地向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和强制腾退。
8、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签订后,乙方此前已缴纳的租赁押金甲方无需退还。
(二)交易金额情况
截至2023年5月31日,珠海德豪在凯雷电机缴存租赁押金共计586.7万元,尚欠付房产使用费37,833,282.54元、安全保卫服务管理费3,152,773.55元,此协议签署后珠海德豪已缴纳的租赁押金凯雷电机无需退还,公司在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腾退,凯雷电机将免除截至腾退之日前应付的房产使用费、安全保卫服务管理费。
二、签署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事宜安排
本次终止租赁房产事项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做出的调整,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对主营业务进行优化调整,已根据经营情况对各经营主体生产经营场所
场所进行调整,公司将同步在珠海地区租赁办公场所保障公司日常办公。此次签署房产租赁终止协议系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商业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