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2022年11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4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44)。
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2023年10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详见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回购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384,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79%,最高成交价为1.50元/股,最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交价为1.4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003,38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三、本次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的具体说明
受定期报告窗口期、公司资金安排计划等多重因素的综合影响,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公司将资金优先用于生产经营发展,公司未能在原定实施期限内完成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未来经济环境、证券市场变化、公司资金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以及股份回购进展等因素后,拟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延期12个月,即回购实施期限自2022年10月25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期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延期事项是结合公司回购实际情况及进度对股份回购期限进行的延期,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本次回购延期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延长股份回购实施期限。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价持续超出回购方案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计划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可能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用于后续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
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未授出的股份变更用途或注销的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顺利实施,本次回购事项若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