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德豪: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6-29  ST德豪(00200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05 证券简称: ST德豪 编号:2024—43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股东由王晟、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增持计划主体”)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2024年6月24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蚌埠鑫睿增持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北京风炎增持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2024年6月27日,公司收到增持计划主体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关于增持股份情况的告知函》,增持计划主体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7日期间累计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17,647,0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累计增持金额1,752.04万元人民币,增持股份比例已达到公司股份的1%,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公司股东蚌埠鑫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住所蚌埠鑫睿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南翔城市广场1号楼1311室 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8号院中海地产广场西塔5层03-AB单元
权益变动时间2024年6月24日-2024年6月27日
股票简称ST德豪股票代码002005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增持/减持股数(万股)增持/减持比例(%)
A股1,764.70531.007
合 计1,764.70531.007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蚌埠鑫睿项目投资有限公司7,443.49474.24757,443.49474.2475
北京风炎臻选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64.99540.20832,129.70071.2153
王晟3,440.641.96343,440.641.9634
北京领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890.0508890.0508
北京领瑞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490.0280490.0280
合计持有股份11,387.13016.497913,151.83547.50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387.13016.487913,151.83547.5049
有限售条件股份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上市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了《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6月24日起6个月内以市场价格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7,000万元(其中,蚌埠鑫睿增持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北京风炎增持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 增持计划主体承诺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以及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是□ 否□ 不适用√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是□ 否□ 不适用√
7.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安徽德豪润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