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关于对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2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http://ddx.gubit.cn  2023-04-21  精工科技(002006)公司公告

目 录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第1—2页

关于对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在2022年度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健函〔2023〕418号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1798号)。精工科技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并由本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1078号)(以下简称上期审计报告)。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相关要求,现将精工科技公司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

如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精工科技公司控股股东精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功集团公司)由于资金出现流动性困难,造成债券等不能按期兑付本息,于2019年9月向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并被裁定受理。精功集团公司所持精工科技公司全部141,809,800股股份(占精工科技公司总股本的31.16%)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截至上期审计报告批准报出日,精功集团公司破产重整程序尚未完结,所持精工科技公司股份尚未解冻,未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2022年11月28日,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根据《精功集团等九公司重整计划》,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信公司)将支付重整投资对价118,492.84万元取得精功集团公司持有的精工科技公司13,650.24万股股份(占精工科技公司总股本的29.99%),该等股份将全部转入中建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精功集团公司持有精工科技公司的剩余530.74万股股份(占精工科技公司总股本的 1.17%)将置入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浙金·精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公司破产重整服务信托1号(以下简称服务信托1号)。

2022年11月23日,精功集团公司所持精工科技公司全部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截至2023年2月16日,精功集团公司持有的精工科技公司530.74万股股份已过户至服务信托1号并完成了登记手续,精功集团公司持有的13,650.24万股股份已过户至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越光律师事务所已收到重整投资对价118,492.84万元。

股份过户后,精功集团公司不再持有精工科技公司的股份,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精工科技公司13,650.24万股股份,占精工科技公司总股本的29.99%,成为精工科技公司控股股东,精工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方朝阳。

至此,精工科技公司上期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已消除。

特此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国刚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达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