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036号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调整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总经理范蓓女士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潘若文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变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刘万丽(召集人)、王云龙、潘若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