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兰生物: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总经理范蓓女士不符合上述办法规定的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条件,特向董事会申请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他任职不变。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潘若文女士担任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刘万丽女士(召集人)、王云龙先生共同组成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30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