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奇股份: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奇股份”)于2023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与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必选科技”)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人形机器人在新能源汽车、3C电子、智慧物流等工业场景的应用领域构建深度合作关系,并将适时设立合资公司推进合作深入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近日,公司与优必选科技签署《合资成立公司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专注于汽车领域应用的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及整体解决方案。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注册资本2,2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22%股权,优必选科技及核心团队合计认缴注册资本7,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78%股权。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经营管理层权限范围内,已经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93047655L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外资比例低于25%
成立日期:2012年3月31日
注册资本:40656.8674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剑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C1栋2201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智能机器人、人工智能算法、软件、通讯设备、玩具的销售、批发、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房屋租赁(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材和课程开发,机器人和人工智能教育培训,承办经批准的机器人和人工智能学术交流和机器人赛事活动;医疗器械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许可经营项目是:生产智能机器人、通讯设备、玩具;医用机器人、医用器械的设计、生产和销售;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相关的出版物(含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紫外线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非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医用消毒设备和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专用设备组装;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消毒用品、智能家居、电子产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与优必选科技于2020年9月共同投资设立无锡优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奇智能”),专注于为高端制造业提供无人化智能制造解决方案及数字化平台系统。优必选科技持有优奇智能36.22%股权,公司及子公司合计持有优奇智能30.97%股权。公司董事HUA RUN JIE先生担任优奇智能董事。除上述关系外,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优必选科技、优奇智能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经查询,优必选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资信优良,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优必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方式及内容
1、签订协议3个月内,完成合资公司注册,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在汽车领域工业场景应用的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制造及解决方案销售。
2、甲方认缴注册资本【7800】万元人民币,占比【78】%,乙方认缴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占比【22】%;甲方所持有的股权包含核心团队持股平台的股份预留,其中持股平台【10】%,后续按照本协议约定原则予以转让。各方均以现金形式出资。除为持股平台预留股份认缴出资外,甲乙双方均应在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实缴出资。甲方完成转让核心团队持股平台后,合资公司各股东股权比例为:甲方持股【68】%、乙方持股【22】%、核心团队持股平台持股【10】%。
(二)双方核心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技术研发:甲方将协助合资公司搭建研发团队,开展人形机器人本体及导航、视觉、控制等核心算法及核心控制器方面的技术研发。首台人形机器人样机的交付时间不晚于2023年12月底;
(2)专利/软著导入:甲方计划导入专利/软著,具体导入方式(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届时以甲方与合资公司签署专利合同协议为准。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推广运营:开展人形机器人在汽车整车/电池制造与回收/物流等工业行业解决方案开发和应用推广;
(2)核心零部件开发与供应:乙方将根据合资公司需求,研发并制造人形机器人伺服运动关节等核心零部件,并以最优惠的价格销售给合资公司。
(三)公司治理
1、合资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合资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由合资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合资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3名由甲方委任的代表担任,2名由乙方委任的代表担任,其中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代表担任。合资公司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任的代表担任。合资公司日常经营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委派,财务负责人由甲方委派。
(四)知识产权
由合资公司的雇员在为合资公司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发明,软件或者专有技术的发明或改进,所属权均归合资公司所有,与此有关发明的专利申请以合资公司的名义进行。
(五)违约责任
若因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付相关损失。
(六)协议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完成内部全部审议程序之日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合资合作协议是公司与优必选科技在人形机器人领域战略合作的实质进展。基于优必选科技在人工智能技术、机器人结构设计等关键技术领域的领先优势,结合公司在汽车制造智能装备领域积累多年的行业资源及优势技术,合资公司将专注于工业领域的人形机器人本体的研发、生产制造及落地应用。合资公司将率先打造适用于汽车领域工业场景的人形机器人整机,未来逐步拓展至其他智能制造领域及应用场景。公司与优必选科技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未来,公司将基于优必选科技及合资公司的业务需求,开展人形机器人伺服运动关节等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制造,为人形机器人产业化发展提供具有可行性的降本方案,形成公司在人形机器人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拓展人形机器人及核心零部件业务将有助于公司智能装备领域市场客户存量协同及增量拓展,人形机器人与公司汽车智能装备的系统解决方案相匹配,能够为终端客户提供更高品质的产品与服务,进一步提升公司智能装备业务的品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及整体盈利水平,全面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合作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而对合作方形成依赖。如本次合作顺利进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竞争格局等因素的影响而存在不确定性。在合作推进过程中,双方将持续完善合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及内部控制流程,并根据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防范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经营风险,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有效预防和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本次合作的后续事项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