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19  盾安环境(002011)公司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实施完成的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计划自当时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公司股份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参与股份不超过10,566,26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紫金投资的《关于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业务实施完成的告知函》,现将其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实施方式出借时间出借股份数(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紫金投资出借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27日28.640.0271%
紫金投资出借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3月14日-2023年3月28日530.0502%
紫金投资出借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11日11.550.0109%

股东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紫金投资出借给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4月27日-2023年5月25日3.360.0032%
紫金投资出借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4月28日-2023年5月12日100.0095%

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业务实施前持有股份本次业务实施后持有股份
紫金投资无限售流通股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89,069,4168.43%89,069,4168.43%

三、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紫金投资本次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紫金投资本次实施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和计划一致。

3、股东紫金投资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系紫金投资的正常业务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