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查股网  2024-10-11  盾安环境(002011)公司公告
序号原《公司章程》条款修改后《公司章程》条款
1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6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本公司称“总裁”)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本公司称“副总裁”)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