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1-21  盾安环境(002011)公司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9,177,9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80%。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紫金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近日,公司收到紫金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月17日,紫金投资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如下:

一、紫金投资减持情况

1、紫金投资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大宗交易-----
集中竞价2024-10-19至2025-1-1710.4710.19-12.031,060.05000.9950
合计---1,060.05000.9950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取得的股份

3、紫金投资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8,906.94168.35997,846.89167.365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906.94168.35997,846.89167.3650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紫金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紫金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及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