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恩股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4  凯恩股份(002012)公司公告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证券代码:002012 公告编号:2025-01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并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公司于2025年2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完成了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专门委员会成员的选举,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聘任及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2名。成员如下:

非独立董事:刘溪女士、杨照宇先生、孙志超先生

独立董事:胡小龙先生、王跃生先生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任期三年。其中选举了刘溪女士任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会成员人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刘溪女士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杨照宇先生和独立董事胡小龙先生。

2、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刘溪女士和独立董事胡小龙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胡小龙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刘溪女士和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

4、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胡小龙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独立董事王跃生先生和董事孙志超先生。

以上委员任期自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第十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具体如下:

非职工代表监事:郭晓彬先生、张颖先生

职工代表监事:董成龙先生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职工代表监事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其中选举了郭晓彬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第十届监事会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具体如下:

1、聘任刘溪女士继续担任公司总经理;

2、聘任杨照宇先生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3、聘任梁晓伟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聘任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上述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杨照宇先生、梁晓伟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杨照宇、梁晓伟

联系电话:010-64656586

传真号码:010-64656585

电子邮箱:yzy@kangufen.com;lxw@kangufen.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H座

四、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龚志忠先生、杨帆女士届满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志忠先生、杨帆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傅伟林先生换届离任,离任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傅伟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龚志忠先生、杨帆女士、傅伟林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2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