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5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4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4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1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泰国办事处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5月29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设立泰国办事处的公告》。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