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永新”)收到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461002513),发证时间:2024年12月16日,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相关规定,陕西永新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将连续三年(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年陕西永新已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计缴所得税,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