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北永新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永新”)于近日收到了由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
GR202413001789,发证时间:2024年11月11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河北永新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2024年至2026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河北永新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财务核算,该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此前发布的经营业绩的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