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协鑫能科(002015)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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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3]000507号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截止2022年12月31日)

目 录页 次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2
二、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2层 [100039]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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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3]000507号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能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大华内字[2023]000507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第2页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协鑫能科于2022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建萍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连隆棣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