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3-16  协鑫能科(00201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4-010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3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282.55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261.95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43.50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18.45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

担保额度内,(1)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巽能(宁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4,000万元、钟山鑫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7,573万元、徐州鑫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000万元、新疆协鑫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000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张家港协鑫超能云动科技有限公司使用;(2)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钟山鑫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协鑫智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使用;(3)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西安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600万元、钦州鑫立新能源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4,000万元、贺州市平桂区鑫欣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7,592.98万元、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7,807.02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桃源县鑫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桃源县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高唐协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福建协鑫鑫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来安县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使用;(4)将原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四川协鑫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6,000万元、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37,890.59万元、广东鑫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21,100万元、协鑫(广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10,000万元调剂至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鑫坤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桃源县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北票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无锡国鑫售电有限公司、中新协鑫能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莆田涵江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使用。

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经审批担保额度已调剂使用额度本次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余额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
巽能(宁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4,000.001,000.000.001,000.00
钟山鑫瑞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0.00-8,573.001,427.000.001,427.00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经审批担保额度已调剂使用额度本次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余额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
徐州鑫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2,000.000.000.000.00
新疆协鑫移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0.000.00
协鑫智算科技(苏州)有限公司1,000.000.001,000.002,000.00990.001,010.00
张家港协鑫超能云动科技有限公司0.002,727.0018,573.0021,300.002,727.0018,573.00
四川协鑫锂能新材料有限公司100,000.00-48,620.03-36,000.0015,379.970.0015,379.97
苏州琞能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6,000.000.00-37,890.5928,109.416,371.9121,737.50
广东鑫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56,000.009,000.00-21,100.0043,900.005,113.6538,786.35
协鑫(广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000.00-10,000.000.000.000.00
苏州工业园区鑫坤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0.000.0063,582.5963,582.5912,468.0051,114.59
桃源县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0.000.006,000.006,000.005,644.50355.50
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0.000.0019,000.0019,000.006,219.1812,780.82
北票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0.000.006,500.006,500.005,852.55647.45
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13,000.000.002,608.0015,608.004,598.0011,010.00
无锡国鑫售电有限公司3,000.000.001,000.004,000.00500.003,500.00
中新协鑫能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3,000.000.001,000.004,000.001,000.003,000.00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经审批担保额度已调剂使用额度本次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余额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
莆田涵江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0.000.005,300.005,300.000.005,300.00
西安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0,000.00-19,400.00-10,600.000.000.000.00
钦州鑫立新能源有限公司12,000.000.00-4,000.008,000.000.008,000.00
贺州市平桂区鑫欣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10,000.000.00-7,592.982,407.020.002,407.02
阜宁协鑫再生能源发电有限公司25,000.000.00-7,807.0217,192.9811,500.005,692.98
桃源县鑫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0.000.006,000.006,000.005,644.50355.50
桃源县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0.000.006,000.006,000.005,644.50355.50
高唐协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0.000.002,000.002,000.001,951.3248.68
福建协鑫鑫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0.0015,000.0010,000.0025,000.0010,000.0015,000.00
来安县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32,000.000.006,000.0038,000.0028,785.719,214.29
合计383,000.00-41,293.030.00341,706.97115,010.82226,696.15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4年3月1日,公司与中交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L(23)03050FLE001-U01),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协鑫超能云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能云动”)向中交租赁申请的不超过1,286.5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中交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超能云动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2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2、2024年3月1日,公司与中交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SL

(23)03050FLE143-U01),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超能云动向中交租赁申请的不超过1,286.5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中交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超能云动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2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3、2024年3月11日,公司与建发(海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公司”)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超能云动与建发公司开展的连续交易项下超能云动所负担的全部债务在5,0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月1日期间建发公司基于买卖、代理采购或进出口等交易对超能云动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4、2024年3月7日,公司向浙商中拓集团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浙商中拓协能(浙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商中拓集团(海南)有限公司(以下合称“浙商中拓”)出具了编号为ZTDL-2024-DBS-01的《担保书》,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超能云动、苏州协鑫鑫能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能”)与浙商中拓开展的最高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供应链业务合作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3年11月15日至2026年11月15日期间浙商中拓基于购销、加工等主合同对超能云动、苏州鑫能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担保书》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5、2024年3月4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渤

海银行珠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协议》,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广州协鑫蓝天燃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蓝天”)向渤海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期间广州蓝天在3,0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渤海银行珠海分行办理约定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6、2024年3月4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渤海银行珠海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国电中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燃机”)向渤海银行珠海分行申请的1,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3日期间中山燃机在1,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渤海银行珠海分行办理约定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7、2024年2月28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鑫坤能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坤能”)向浦发银行申请的最高不超过63,582.59万元人民币融资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2月28日至2027年2月28日期间浦发银行与鑫坤能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2,468.00万元人民币。

8、2024年2月7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鑫坤能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2024年2月22日,公司与

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鑫坤能与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桃源县鑫源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鑫源”)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桃源鑫源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十二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5,644.50万元人民币。

9、2024年2月1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鑫坤能与华润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2024年2月22日,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鑫坤能与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徐州鑫日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鑫日”)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1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徐州鑫日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八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219.18万元人民币。10、2024年2月22日,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北票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票协鑫”)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6,5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北票协鑫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十二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5,852.55万元人民币。

11、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协鑫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协鑫售电”)委托苏州市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再担保”)作为申请人,向合作银行申请开立以江苏协鑫售电为被担保人的保函,苏州再担保为江苏协鑫售电向合作银行提供担保。2024年3月7日,公司与苏州再担保签署了《最高额反

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7年2月25日期间因苏州再担保为江苏协鑫售电办理各类保函业务而形成的苏州再担保对江苏协鑫售电所享有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2024年3月8日,合作银行已开立首笔保函,保该函金额2,000万元,保函生效日为2025年2月8日,到期日为2029年2月7日。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12、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无锡国鑫售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国鑫”)委托苏州再担保作为申请人,向合作银行申请开立以无锡国鑫为被担保人的保函,苏州再担保为无锡国鑫向合作银行提供担保。2024年3月7日,公司与苏州再担保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7年2月25日期间因苏州再担保为无锡国鑫办理各类保函业务而形成的苏州再担保对无锡国鑫所享有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2024年3月8日,合作银行已开立首笔保函,保函金额500万元,保函生效日为2025年2月1日,到期日为2028年1月31日。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13、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中新协鑫能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协鑫”)委托苏州再担保作为申请人,向合作银行申请开立以中新协鑫为被担保人的保函,苏州再担保为中新协鑫向合作银行提供担保。2024年3月7日,公司与苏州再担保签署了《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24年2月26日至2027年2月25日期间因苏州再担保为中新协鑫办理各类保函业务而形成的苏州再担保对中新协鑫所享有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2024年3月8日,合作银行已开立首笔保函,保函金额500万元,保函生效日为2025年2月1日,到期日2028年1月31日。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14、2024年3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光大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莆田涵江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莆田涵江”)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5,3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莆田涵江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十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15、2024年3月1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光大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徐州鑫日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7,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徐州鑫日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十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16、2024年2月20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鑫坤能与华润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2024年2月22日,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鑫坤能与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桃源县鑫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鑫辉”)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桃源鑫辉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十二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5,644.50万元人民币。

17、2024年2月20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鑫坤能与华润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2024年2月22日,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鑫

坤能与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桃源县鑫能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桃源鑫能”)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6,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桃源鑫能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十二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5,644.50万元人民币。

18、2024年2月22日,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高唐协智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唐协智”)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为2,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华润租赁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高唐协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八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951.32万元人民币。

19、2024年3月14日,公司与华润租赁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协鑫鑫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鑫科”)向华润租赁申请的本金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1日期间华润租赁与福建鑫科办理各类融资租赁业务所发生的债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20、2024年3月15日,公司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租赁”)签署了《保证合同》,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苏州)能源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电力投资”)与华电租赁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与能源电力投资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来安县协鑫智慧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安协鑫智慧”)向华电租赁申请的本金为38,00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

的主债权为自2024年3月22日至2037年3月22日期间华电租赁基于融资租赁相关合同对来安协鑫智慧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情形担保总额担保余额
担保总额占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担保余额占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043,709.68197.76%1,174,258.37113.62%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161,635.9615.64%89,568.058.67%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1,041,673.94100.80%530,644.1251.35%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840,399.7881.32%554,046.2053.61%
二、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10,000.000.97%5,518.700.53%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