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能科: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5-04-19  协鑫能科(00201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协鑫能科 公告编号:2025-027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下属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对外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54.91亿元人民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如果下属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担保,则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可为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345.11亿元人民币,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144.67亿元人民币,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44亿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对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间接参股的萧县鑫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鑫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和上海开鑫建新能源有限公司在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按持股比例为其提供对外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5,5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本次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法律法规等允许的范围内适度调整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4年度对参股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予的担保额度内,将原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共计13,646万元分别调剂至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协鑫零碳(连云港)电力能源有限公司、盐城协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东台鑫荣新能源有限公司、苏州鑫佳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沧州协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协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沧州协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协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协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协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协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德协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协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协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宜阳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长葛市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尉氏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洛宁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商丘市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宁陵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洛阳市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洛宁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淮滨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新乡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新乡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温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洛阳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方城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封丘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内乡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商丘协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洛阳协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淮滨县

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汝州市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郏县协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宜阳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使用。本次担保额度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经审批担保额度已调剂使用额度本次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金额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
连云港协鑫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15,689--13,6462,043-2,043
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000-14,9322,9002,9682,90860
协鑫零碳(连云港)电力能源有限公司--8308308273
盐城协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701701701-
东台鑫荣新能源有限公司500-7001,200863337
苏州鑫佳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1,0001,000900100
沧州协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53453-453
唐山协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26426-426
沧州协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52252-252
廊坊协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95195-195
廊坊协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7157-157
邯郸协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35135-135
张家口协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14214-214
承德协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272-72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经审批担保额度已调剂使用额度本次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金额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
廊坊协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171-71
廊坊协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6767-67
襄城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739739-739
宜阳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517517-517
长葛市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508508-508
尉氏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433433-433
洛宁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387387-387
商丘市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363363-363
宁陵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369369-369
洛阳市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354354-354
洛宁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315315-315
淮滨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91191-191
新乡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76176-176
新乡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61161-161
温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48148-148
洛阳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54154-154

被担保人

被担保人经审批担保额度已调剂使用额度本次调剂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额度调剂后担保金额调剂后可使用担保额度
方城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144144-144
封丘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11111-111
内乡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121121-121
商丘协胜新能源有限公司--6666-66
洛阳协科新能源有限公司--5252-52
淮滨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4848-48
汝州市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4848-48
郏县协科新能源有限公司--4545-45
宜阳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2323-23
合计31,189-14,932-16,2576,19910,058

三、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1、2025年3月13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协鑫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协鑫”)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金租”)签署了《质押合同》,2025年3月14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光大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和上海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浦城县鑫浦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城鑫浦”)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浦城鑫浦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12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

为5,000万元人民币。

2、2025年3月13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上海协鑫与光大金租签署了《质押合同》,2025年3月14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光大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和上海协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浦城县协鑫合创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城合创”)向光大金租申请的本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光大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浦城合创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12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

3、2024年10月25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签署了《保证担保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零碳(连云港)电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零碳”)向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申请的本金为170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江苏银行连云港分行基于固定资产贷款主合同对连云港零碳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7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担保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68万元人民币。

4、2025年3月26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向江苏银行连云港开发区支行签署出具了《连带责任保证书》,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连云港零碳向江苏银行连云港开发区支行申请的本金为660万元人民币项目贷款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江苏银行连云港开发区支行基于固定资产贷款主合同对连云港零碳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7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59万元人民币。

5、2025年3月10日,公司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盐城协盛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协盛”)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700.307364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盐城协盛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10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00.307364万元人民币。

6、2025年3月10日,公司、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协鑫零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零碳”)分别与长江金租签署了《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公司和苏州零碳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东台鑫荣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台鑫荣”)向长江金租申请的本金为67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长江金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东台鑫荣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10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和《股权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70万元人民币。

7、2025年3月27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园区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鑫佳达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佳达”)向中国银行园区分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9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3月27日至2026年3月26日期间苏州鑫佳达在9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中国银行园区分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900万元人民币。

8、2025年3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城中支行(以

下简称“建设银行城中支行”)签署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苏州吴江鑫网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吴江鑫网”)向建设银行城中支行申请的本金不超过2,312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1月8日至2035年1月7日期间苏州吴江鑫网在2,312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内与建设银行城中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银行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476万元人民币。

9、2025年2月26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国电中山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燃机”)与中山银达融资担保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银达”)签署《担保服务合同》,约定由中山银达为中山燃机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中山分行”)担保由建行中山分行开立的金额为

486.235576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2025年2月26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中山银达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中山燃机向中山银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8日期间中山银达因前述担保业务形成的对中山燃机所享有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86.235576万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

486.235576万元人民币。

10、2025年3月6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肇庆华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华海”)与中山银达签署了《担保服务合同》,约定由中山银达为肇庆华海向建行中山分行担保由建行中山分行开立金额为600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函。2025年3月6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及中山德丰源投资有限公司为肇庆华海向中山银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所担保的债权为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10日期间中山银达因前述担保业务对肇庆华海所享有的全部债权,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余额为人民币600万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600万元人民币。

11、2025年4月9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协鑫鑫光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光”)分别与厦门象屿金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象屿融租”)签署了《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鑫光分别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沧州协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协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沧州协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协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协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邯郸协中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协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德协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协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协观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襄城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宜阳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长葛市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尉氏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洛宁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商丘市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宁陵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洛阳市协源新能源有限公司、洛宁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淮滨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新乡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新乡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温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洛阳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方城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封丘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内乡县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商丘协胜新能源有限公司、洛阳协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淮滨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汝州市协兴新能源有限公司、郏县协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宜阳县协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向象屿融租申请的租赁本金合计为7,500万元人民币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象屿融租基于融资租赁主合同对前述33家公司享有的全部债权,主债权期限为3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0元人民币。

12、2025年3月31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台州鑫智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州鑫智达”)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银金租”)签署了《最高额质押合同》,约定台州鑫智达为公司参股公司上海鑫立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鑫立恒”)向交银金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按5%股权比例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上海鑫立恒在本金不超过700万元人民币额度内与交银

金租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最高额质押合同》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00万元人民币。

13、2025年4月11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与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财鑫绿新基金”)签署了《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和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约定协鑫智慧能源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和鑫储充(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在《财鑫绿新(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江苏协鑫鑫储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鑫储充(杭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项下合计2,908万元的股权回购义务提供差额补足,主债务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协议书》项下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908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担保情形担保总额担保余额
担保总额占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担保余额占2023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
一、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2,744,261.27250.04%1,879,105.19171.21%
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33,405.113.04%18,408.961.68%
2、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1,750,324.86159.48%1,143,046.29104.15%
3、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960,531.3087.52%717,649.9465.39%
二、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21,000.001.91%15,510.811.41%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