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荣兆业: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内(即2025年2月14日、2025年2月17日、2025年2月18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25年2月18日,公司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查询获悉,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23)粤04执543号之一拍卖公告(二拍)进行了变更,该项拍卖标的物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梁家荣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81,490,8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7%。变更公告内容如下:“本院将本次拍卖公告中‘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股票,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受让的股票,即存在6个月的锁定期’修改为‘通过司法拍卖取得的股票,需遵守《证券法》及国家证券监管机构股份减持相关规则’。特此公告”。详情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除此之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25年1月21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
2025-002),目前公司已披露的业绩预告不存在应修正情况。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