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08  东信和平(002017)公司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现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对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相关资料的审查,我们认为其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或行业知识,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

3、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4、陈宗潮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楼水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黄小鹏先生、陈宗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潘利君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费林深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陈宗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辛阳、张立强、肖作平

2023年9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