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5  东信和平(00201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3-43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程治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东信和平(新加坡)有限公司股东退股减资的议案》

同意东信和平(新加坡)有限公司股东Chew Tee Kiong,Andy先生退股减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少数股东退出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程治国先生简历程治国先生,197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公司生产总监兼生产部总经理。曾任公司生产部副总经理、资源计划部总经理等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治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经查询核实,程治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