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23-46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2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5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二○二三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