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2023年,是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元年,是继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后的新一轮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公司监事会务实作为,积极履职,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检查公司财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等重大事项进行了持续有效的监督,在维护公司利益、股东合法权益、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风险监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勤勉履职,释放治理效能
2023年,监事会立足监管本职,围绕重大事项,强化日常监督和过程监督,勤勉履职,提升公司“有权必有责、行权受监督”的治理意识,积极列席会议,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议事内容的依法合规性,以及董事、高管参与决策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深入突进国有企业监督常态化。落实决策审慎科学,释放治理效能。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共召开5次监事会会议,共审议18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会议召开时间 | 会议审议议案 |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4月19日 | 1、《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3、《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4、《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5、《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6、《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7、《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 ||||
8、《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9、《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8月21日 | 1、《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2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3 、《关于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 | |||||
4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八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年9月7日 |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年10月25日 | 1、《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年12月1日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监事会主动作为,监督走深走实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主动作为,从强根基、严监管、求实效的专业化水平出发,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运行有章,治理水平再提升
监事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程序合法、决策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二)财务运行规范,披露严谨无遗漏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行体系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核查,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专项报告等事项进行了严格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专项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市场运作规范,关联交易无损害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发展需要,交易双方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不存在内幕交易、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资产管理严谨,维护股东利益
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五)资金管理规范,募集资金去向清晰
监事会对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内控体系完善,内部控制有力度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求且得到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监督审慎严谨,报告审核有专业
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确认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确认和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八)执行落实落细,信息披露有主动
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管理内幕信息的相关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积极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同时,在敏感期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情况进行自查监督。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被监管部门要求整改的情形。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督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推动监事会做深做实,赋能高质量发展,充分运用法律法规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积极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
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顶层设计体系化,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在实处
作为国有企业,公司始终将加强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融合,持续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形成“党委全面领导、董事会战略决策、监事会依法监督、管理层执行落实”的治理架构,形成系统性工作谋划,确立监事会工作的发展方向。
(二)监督事项清单化,把履行监督职责落在实处
以解决好“监督什么”作为做实监事会功能的出发点。既能全面满足监管要求,又能有的放矢、重点突出,把监督清单事项有机融入“落实中央和监管机构要求、加强风险防控、关注市场关切”三大领域,以面带点、逐项落实、压实推进,保证监督效能与全行转型发展同频共振、协调一致。
(三)履职监督常态化,把履职评价质效落在实处
督促公司治理各有关主体忠实、勤勉履职,是监事会工作的重要落脚点。把履职评价作为一项系统性工作扎实推进,逐步形成了以“日常监督—访谈—测评—审议—沟通反馈—改进”为主要内容的履职评价工作机制,实现履职评价“可追溯、可量化、可考核”。
(四)自身建设专业化,把提升履职能力落在实处
监事会自身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是监督功能有效发挥的关键支撑点。加强监事会履职“三库一队”建设,即构建履职支持“制度库、工具库、信息库”,打造专业化支持团队,不断提升监事会自身专业能力。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