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2024年度独董述职报告-张立强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张立强)作为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汇报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张立强先生,1976年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市小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中科世通亨奇(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原总装备部综合计划部正团职参谋、成都锐芯盛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和德宇航技术有限公司副总裁职务、苏州中科科电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执行合伙人和投资决策委员会秘书。经自查,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勤勉尽职,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对议案进行独立判断并行使表决权。
(一)参加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 出席次数 | 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对会议议案的 投票情况 |
张立强 | 4 | 2 | 2 | 0 | 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同意票 |
2024年度,本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张立强 | 2 | 2 | 0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2024年度共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严格依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组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4年度,本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确保独立、客观、审慎的基础上发表表决结果,有效发挥了独立董事和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治理和重大决策中的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通过每季度审阅公司内审工作总结和计划,听取内审工作汇报等深入了解公司内控建设情况,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事前审核会计师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关键审计事项等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方面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关注事项与其进行充分深入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等方式与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投资者诉求;及时阅读公司公告并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实时关注行业形势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到公司现场办公,通过电话、信息、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就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各类培训,系统学习新规,强化公司合规理论基础。2024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积达到15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参加培训及其他工作等。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动态、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就关注问题进行反馈,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公司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等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了关于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认及预计、以及对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确保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公开披露。本人通过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查,特别对交易的定价策略和依据、评估价值的合理性给予了重点关注,并对交易的公允性及是否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提出了专业意见。
2、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并及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证上述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地展现了公司的运营状况,同意将其提交给董事会审议,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3、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为进一步优化财务管理质量并强化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在对容诚的专业资质、业务水平、团队项目经验等关键方面进行了细致评估后,本人确认其拥有必要的专业技能、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度,能够胜任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职责。同意续聘其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薪酬水平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任期内勤勉尽责,积极关注公司运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治理体系的构建与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实施等事项,及时掌握公司的业务发展动态和潜在的经营风险;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审议并独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保持谨
慎、认真、勤勉态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立强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