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44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富”)业务发展需要,于2023年6月27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临安支行”)签订《银团贷款保证合同》,同意为杭州鑫富与进出口银行和浦发银行临安支行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
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杭州鑫富与进出口银行、浦发银行临安支行签署具体的相关业务合同。
(二)担保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向各家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融资,并申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公司(含本次预计担保批准期间内新设立或收购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及2023年6月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关于公司及控股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2)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时间:2011年1月4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南街道上卦畈9号法定代表人:林行注册资本:玖仟伍佰万元整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酶制剂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药品进出口;药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被担保人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体报表):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2023年03月31日 (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233,269.68 | 245,591.13 |
负债总额 | 85,870.79 | 94,617.63 |
净资产 | 147,398.89 | 150,973.50 |
科目 | 2022年度 (经审计) | 2023年1-3月 (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45,085.46 | 14,481.77 |
利润总额 | 20,083.37 | 4,059.97 |
净利润 | 19,028.02 | 3,535.39 |
杭州鑫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的内容
合同名称:《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保证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牵头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代理行)
担保最高额:人民币壹拾亿元整担保范围: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根据融资文件约定,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融资文件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3)上述保证期间规定并不互相排斥,而是补充适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6月2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杭州鑫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公司对其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为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所需,其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的财务风险
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被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杭州鑫富未就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本次新增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32.17亿元(含本次),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51%,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也无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