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帆医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04  亿帆医药(002019)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4-05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3日下午1:30起

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年9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为2024年9月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繁华大道与文山路交口,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程先锋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5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50,694,9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729%。

1、公司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99,244,4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43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2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450,5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98%。

3、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247人(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2人,参加网络投票的2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1,464,8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09%。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及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49,990,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2%;反对523,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1%;弃权1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760,8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21%;反对523,5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72%;弃权18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07%。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49,781,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1%;反对536,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4%;弃权3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551,4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52%;反对536,3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1%;弃权37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27%。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50,131,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7%;反对2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7%;弃权2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901,4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53%;反对27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25%;弃权2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52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549,836,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42%;反对43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4%;弃权420,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50,606,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26%;反对437,2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95%;弃权420,93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1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王炜律师、朱华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9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