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三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天庆主持,会议审核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2.9亿元(其中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9000万元、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核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前提下,适度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金融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将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额度增加50,000万元,由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