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3年12月24日,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台州中院”)裁定批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中捷资源重整程序。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概述
2023年11月24日,台州中院裁定受理中捷资源的重整申请。同日,台州中院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通知债权人应于2023年12月23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并定于2023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在台州中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启动债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3)。
2023年12月7日,公司发出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定于2023年12月22日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97)。2023年12月22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2023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8)。
2023年12月24日,台州中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23)浙10破12号之二,台州中院根据公司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1.批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2.终止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重整计划主要内容
台州中院已批准公司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三、执行重整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1.台州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2.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将会化解公司的债务危机,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将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数据产生影响,具体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3.若公司重整计划顺利执行,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化进行认定,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提示
1.台州中院已裁定批准中捷资源重整计划,并终止中捷资源重整程序,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公司不能执行或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
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2.公司于2023年1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根据目前的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实施后股价可能存在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3.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若应当向债权人分配的股票未能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及时转增至管理人指定账户,中捷资源可能存在无法在本报告期内确认相应债务重组收益的风险,如公司2023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上述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3)浙10破12号之二;
2.《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