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捷: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4-04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3)。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21日下午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港东路198号公司综合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黎曙先生
(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代理人共计100名,代表股份共计
188,738,8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657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36,646,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36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6名,代表股份共计52,092,73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321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9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59,132,99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056%。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讨论《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723,881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15,0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17,9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6%;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讨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88,723,881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15,0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17,9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6%;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讨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42,98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5%;反对2,095,89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56%;反对2,095,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讨论《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88,723,881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15,0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17,9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6%;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讨论《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42,98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5%;反对2,095,89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56%;反对2,095,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讨论《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暨为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42,98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5%;反对2,095,89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56%;反对2,095,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讨论《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42,98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5%;反对2,095,89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56%;反对2,095,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八)审议讨论《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8,723,881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1%;反对15,00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17,9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6%;反对15,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讨论《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42,98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5%;反对2,095,89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56%;反对2,095,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审议讨论《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42,98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5%;反对2,095,89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56%;反对2,095,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十一)审议讨论《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42,98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5%;反对2,095,89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56%;反对2,095,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讨论《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42,98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5%;反对2,095,89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0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7,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6.4556%;反对2,095,8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3.54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讨论《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38,28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70%;反对2,100,59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77%;反对2,100,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讨论《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6,638,289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70%;反对2,100,592股,占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3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032,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4477%;反对2,100,5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552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高金榜律师、王成才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见证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