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13  科华生物(002022)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科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增资,新增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海科华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 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最近三年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任职资格合法。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任职资格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马志超先生、李明先生、金红英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郑传芳先生、徐宏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张屹山 CHEN CHUAN

陆德明 夏 雪

2023年6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