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科华生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期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70号)《关于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华生物”)于2020年7月28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738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3,800万元。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募集资金总额为738,0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费、发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8,529,590.53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985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1 | 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8,250.00 | 2,733.98 |
2 | 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 | 30,997.77 | 12,733.32 |
3 | 研发项目及总部运营提升项目 | 21,893.94 | 21,956.20 |
4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658.29 | 12,326.35 |
合计 | 73,800.00 | 49,749.85 |
注:公司已完成“研发项目及总部运营提升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研发项目及总部运营提升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超过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系募资资金产生的孳息影响所致。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1、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的具体情况
公司基于谨慎原则,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完成时间 | 调整后完成时间 |
1 | 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 | 2024年1月 | 2025年1月31日 |
2 | 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 | 2024年1月 | 2025年1月31日 |
2、募投项目延期调整的原因说明
募投项目“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在实施过程中,受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变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建设进度较预计有所延迟,无法在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基于谨慎原则,公司拟将募投项目“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月31日。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五、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月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2025年1月31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月 5 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调整,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科华生物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发表
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石坡 | 洪立斌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