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2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9月2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构成明细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构成明细,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新增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调整后的投资构成明细在投资方向、总体投资规模上不变,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及用途的情况,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将“集采及区域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化学发光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5年1月31日调整为2026年6月30日,亦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事项将有利于公司整体的业务布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要求。
具体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投资构成明细暨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