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包含3名独立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9)。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