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生物: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3 月9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 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 万元 (含本数)的融资额度及人民币80,000 万元(含本数)的并购和项目贷款融资额 度,并为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 万元(含 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 年3 月10 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9)。
近日,公司与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南路支行(以下简称“长安银 行”)签署了编号为DBHT80600261002758的《保证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科 华(西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科华”)与长安银行之间签署的 编号为806182026032002908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1,000万元借款及其利 息、违约金、赔偿金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科华(西安)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DMU9922P
3、成立日期:2024年6月20日
4、公司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新城草滩八路南段1188号9 号楼7-10层
5、法定代表人:梁佳明
6、注册资本:12,769.902765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
(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
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三类医疗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8、股权结构:公司直接持有西安科华51.0597%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上
海科华实验系统有限公司持有西安科华48.9403%股权,合计持有西安科华100%
股权。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9 月30 日(未经审计) 2024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053.98 25,709.42 负债总额 18,657.23 17,235.40 净资产 10,396.75 8,474.02 项目 2025 年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30.04 717.06 利润总额 -849.15 -1,509.91 净利润 -847.17 -1,525.98
10、履约能力:西安科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太华南路支行
1、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为:债权人与西安科华之间签署的编号为
806182026032002908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主合同履行期
限为12个月,自2026年3月30日起至2027年3月29日止。
2、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
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评估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主债权对应的本金金额为1,000万元。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 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日之日起 三年;债权人对主合同借款期限进行展期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则 保证期间为展期到期日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6年3月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披 露的《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9)。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足全资子 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 公司西安科华,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 的范围之内,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0,000万元。本次担 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子公司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 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 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1 日